“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前面說了上德、下德、上仁、上義四種人的行為,“上禮之人”是第五種人,當然要比前面四種人差一些。差的程度如何?先看古人的注解:
河上公章句:“'上禮為之’,謂上禮之君,其禮無上,故言上禮。為之者,言為禮制度,序威儀也。'而莫之應’,言禮華盛實衰,飾偽煩多;動則離道,不可應也。'則攘臂而仍之’,言煩多不可應,上下忿爭,故攘臂相仍引。”意思是,禮多繁雜,易起忿爭而拉拉扯扯互不相讓。
王弼是長文統(tǒng)注不好引用??船F(xiàn)代名人的解釋:
余秋雨翻譯:“'上禮’主張有為,也要表現(xiàn)作為,得不到回應,就會伸出胳臂要人服從?!保ㄓ嗲镉辏骸独献油ㄡ尅繁本┞?lián)合出版公司,2021年,第118頁。)“扔之”譯成“要人服從”。
陳鼓應今譯:“上禮的人有所作為而得不到回應,于是就揚著胳臂使人強從?!保惞膽骸独献咏褡⒔褡g》 商務印書館,2016年,第219頁。)“攘臂而扔之”譯為“揚著胳臂使人強從”。
劉笑敢認為:“更糟的是'上禮’之人,不僅'為之’,而且要強迫別人響應自己的行動,如果別人不聽從,就會硬把別人拉過來,使人不得不跟從自己的行動。這是一般人常會有的表現(xiàn),卻是老子非常鄙薄的。老子崇尚人的平淡與超脫,反對把自己的價值和行為強加于人?!保▌⑿Ω遥骸独献庸沤瘛飞暇恚袊鐣茖W出版社,2006年,第397-398頁。)他認為“攘臂而扔之”就是“硬把別人拉過來”。
“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敝v大禮的上禮之人是為了刻意追求禮法,大力宣揚積極推行卻沒人響應,就會伸出胳膊強行拉著人家去做,這就完全違背自然了。前面四種人行為理念各不相同,雖然各行其是,但都是斯文之人,不魯莽強迫別人。上禮之人的行為就有失斯文,表現(xiàn)魯莽,易起忿爭,是老子看不起的人。
需要解釋一下“攘臂”和“扔之”的意思?!墩f文》:“攘,推也?!比恋谋玖x是推讓、退讓?!叭帘邸本褪寝燮鹦渥?,露出胳膊,打架前的忿怒狀態(tài),生活中常見。《廣雅》:“扔,引也?!比拥谋玖x是牽引、拉扯,不是扔掉的意思。“扔之”就是強行拉扯他?!叭帘鄱又笔且环N不禮貌的行為。
老子對“德”有上下德之分,為何仁、義、禮卻沒有呢?因為,上仁、上義、上禮都遠不如德,下仁、下義、下禮就更不值一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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