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婚剛滿一個月,妻子懷上前男友的孩子,丈夫無法接受,將妻子告上法庭。近日,該案經(jīng)番禺區(qū)法院調(diào)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同意離婚,并由女方退還彩禮。
情路坎坷 勉強結婚一個月便離婚
80后的李聰(化名)和王慧(化名)戀愛多年,像大多數(shù)的情侶一樣,他們之間有過爭吵和分歧,但最終還是走到了一起。2012年6月,李聰當著雙方朋友的面向王慧求婚,王慧不是很情愿,但最終還是答應了。
2013年1月4日,王慧原本不愿,李聰一再懇求,并向王慧承諾,婚后一個月如果還是不能接受他再離婚,兩人最終登記結婚。然而登記之后,王慧卻一直不愿意住到丈夫家,兩人為此多次發(fā)生爭執(zhí)。2月3日,夫妻倆在當?shù)氐奈逍羌壘频甏髷[喜酒,宴請賓客26桌,總花費20余萬元。擺酒過后,王慧仍以各種理由拒絕履行妻子義務。之前多次的爭吵讓兩人的感情已經(jīng)出現(xiàn)裂痕,2月9日,妻子懷有孩子的消息最終成為壓垮兩人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
舊情難忘 新娘懷上前男友的孩子
王慧原本對于這次的婚姻便不是很情愿,心里也是一直難以忘懷她的前男友。在與李聰?shù)囊淮螤幊尺^后,王慧跑出了家門借酒消愁,與前男友發(fā)生了關系并懷上了孩子。王慧之前已流產(chǎn)過兩次,如果再流產(chǎn)可能導致無法生育,所以這次王慧堅決留住這個孩子。而李聰和王慧婚前、婚后一直沒有發(fā)生過夫妻關系,新婚妻子懷了舊情人的孩子,還不愿意將孩子打掉,這讓作為丈夫的李聰無法接受。
去年3月22日,李聰將妻子告上法庭,訴請法院判令:原告與被告離婚;被告退還原告彩禮:人民幣2萬元、龍鳳鐲一對、金鏈一條、金牌一個、白金項鏈一條;被告承擔原告為舉辦婚禮所支出的費用共計人民幣21萬元;被告承擔雙方因支付婚禮費用而產(chǎn)生的共同債務人民幣10萬元;被告向原告支付過錯損害賠償金人民幣15萬元;被告承擔本案全部訴訟費用;被告向原告及其父母賠禮道歉。
協(xié)議離婚 一元買斷夫妻情
經(jīng)番禺區(qū)法院調(diào)解,雙方當事人自愿達成調(diào)解協(xié)議:原告與被告離婚;被告退還原告彩禮:人民幣2萬元、龍鳳鐲一對、金鏈一條、金牌一個、白金項鏈一條;原、被告夫妻共同債務如下:因舉辦婚禮向被告的表姐借款4萬元,向被告的舅舅借款10萬元,合計14萬元由被告承擔。除以上債務外,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以各自名義對外的債權、債務由各自享有和承擔;被告賠償原告過錯損害賠償金1元;夫妻關系存續(xù)期間各自名下的財產(chǎn)歸各自所有,不得再就夫妻關系相互主張任何民事權利;訴訟費150元由原告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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