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是一個混亂動蕩的年代,有很多的財主和軍閥都擁有多位姨太太,她們的日子要比普通百姓好很多,到了建國之后,我國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任何人都不能妻妾成群,那么,民國的殘留問題又該如何解決呢?這些姨太太又該怎樣安置?
在民國時期,有一些軍閥或者地主老財?shù)囊烫陀辛邆€,國軍將領(lǐng)范紹增,就有七個姨太太,那么,到了新中國成立之后,這些姨太太究竟去了哪里呢?是否還允許她們像之前一樣的狀態(tài)生活?
姨太太是舊社會的時候,一些比較大的家族,仆人對主人的大小姨子的稱呼,在舊社會時期,一些有錢有勢的人,有妻子又有小妾,但是要求她們和睦相處、情同姐妹,所以連妾也可以稱之為姨太太了
在民國以及古代時期,是有娶妻和納妾的情況,但是到了新中國成立之后,實行的是一夫一妻制,而且不準(zhǔn)再納妾,那么之前的姨太太,就成為了歷史遺留問題,總要想出一個辦法來解決,現(xiàn)在我們就來了解一下這些姨太太到底去了哪里?
在古代,達(dá)官貴人雖然三妻四妾的,但是他們只有一個正妻,所以那個時代實行的也是一夫一妻制,但是在一夫一妻之外,還有一個多妾制,意思就是古人只能娶一個妻子,但是可以納多位小妾
1950年的時候,我國頒布了《婚姻法》,從此規(guī)定,正式實行一夫一妻制,但是考慮到一些特殊的情況,所以也做出了額外的照顧,就是在解放之前,已經(jīng)有多位妻子的,在《婚姻法》頒布之后,這些妻子還愿意繼續(xù)生活下去,也沒有要求離婚的,那就可以繼續(xù)維持原來的婚姻
因為姨太太是歷史遺留問題,所以,新中國成立后,愿不愿意離開丈夫,要根據(jù)女性的自愿要求而定,如果妻子要求離婚了,丈夫也不能強留,如果她們還是愿意維持原來的生活狀態(tài),那也會尊重她們的選擇
畢竟她們跟自己的丈夫長期生活在一起,也有了感情,甚至有了孩子,如果強行拆散的話,也不合適
假如之前有一些女性,是被強娶的,建國后想要離婚自由生活,那么也是可以被批準(zhǔn)的,必須尊重女性的意愿,任何人不得阻攔
不愿意繼續(xù)生活在一起的,當(dāng)然可以大膽的選擇離婚,新中國成立之后,解放了長期被壓迫的女性,離婚也不會再遭到別人的唾棄,充分地展示出對女性的尊重
有一些財主,家庭破敗已經(jīng)無法照顧這么多姨太太了,所以可以讓她們離開自己,選擇想要過的生活,有的還會給一些遣散費,這些姨太太就可以選擇另嫁他人,畢竟《婚姻法》頒布后,無論男女的婚姻就變得自由了
還有一些男人,也可能跟自己的正妻離婚,然后把自己的姨太太娶為正室,這屬于感情特別好的那種
還有一些人舍不得自己的姨太太,就把她變成了仆人,留在了自己的身邊,還有一些是假離婚,私底下依然生活在一起,所以這些人的做法實在令人難以啟齒
姨太太是歷史遺留問題,如果強制性的將她們遣散,又會引發(fā)新的問題,這些女性基本上都沒有生存的能力,完全都要依靠丈夫,所以讓她們自己選擇離不離婚,《婚姻法》頒布之后,堅決有效地實行一夫一妻制,再也不能納妾,如果誰違反了,就要遭到法律的嚴(yán)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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