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施多方,其書五車,其道舛駁,其言也不中。厤物之意,曰:「至大無外,謂之一;至小無內(nèi),謂之小一。無厚,不可積也,其大千里。天與地卑,山與澤平,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大同而與小同異,此之謂『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之謂『大同異』。
天下之治方術(shù)者,類皆聞古人之風(fēng)以自興起,各成一家之學(xué)。而惠施之學(xué)前無師授,不過勝辯博之口以與天下相持,故曰:惠施多方。多方則未免誇多鬭靡,著書雖滿五車,而其道舛駁,其言不中,當(dāng)于理者或寡矣。歷歷舉起辯物之意,如云:至大無外謂之大一,至小無內(nèi)謂之小一,今人但知一耳,而不知其有大一、小一,此便是強(qiáng)辭。又云:無厚者不可積也,其大可以千里。無厚是指超于形色之表者,至微至細(xì),本不可積,若形形色色積而充滿天地,則無厚者亦滿天地,何諦千里?
又孰謂無厚者不可積耶?天尊地卑,其為定矣,而天道下濟(jì),是天亦可以言卑也,故曰:天與地卑。山高澤深,其象陳矣,而山上有澤,則山不得名之高也,故曰:山與澤平。
日方中矣,若睨而視之,則中者亦可謂之禺。物方生矣,而絕后再生,則生者亦可以謂之死。天下有大同異,有小同異,大同而與小同異者,謂之小同異,言非是大同異于小同,卻是小同異于大同也,故謂之小同異。萬物畢同畢異者,然后謂之大同異。小同異,謂如梅先而李后,草夭而木喬。
惠子之說亦自有理,但支離纏繞,你說如此,他卻如彼,畢竟如彼之理不出如此之中,但要伸己之強(qiáng)辯以與天下持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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