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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21
又出事了!
飯局上將車借給朋友開去接人,朋友因酒駕釀下1死3傷的慘禍。昨日從區(qū)法院獲悉,肇事司機因犯下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判入獄8年,而借車給他的車主,因草率借車之舉同樣對事故發(fā)生應承擔責任,車主被法官判決與肇事司機連帶承擔近60萬元的賠償。主審法官發(fā)出感慨:“本案提醒每個車主,借車要謹慎,對自己的愛車管理疏忽會惹來終身悔恨……”。
又長知識了,借車免開尊口,同意就傳走! 別怕得罪人!
不要讓悲劇再重演,傳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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