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有云:“為學之實,固在踐履。茍徒知而不行,誠與不學無異。”意思是說:學習的目的在于實踐。如果只是掌握了知識、懂得了道理而不去實踐,那和不學是沒有區(qū)別的。
踐,形聲字。從足,戔(jiān)聲。本義為踩,踏?!墩f文解字》注:踐,履也?!佰`履”本為足踏地之意,源自《詩經(jīng)·大雅·行葦》:“敦彼行葦,牛羊勿踐履?!焙筠D(zhuǎn)化為步行、經(jīng)歷等義,再引申為行動、實行、實踐。
實踐是認識的歸宿,學到的知識只有運用于實踐,為實踐服務,才能真正體現(xiàn)學習的意義和價值。王陽明《傳習錄》有云:“知者行之始,行者知之成”,“行”即實踐,知識付諸實踐才算完成。又云:“真知即所以為行,不行不足謂之知?!蓖蹶柮髡J為,真知是用來指導實踐的,不付諸實踐就不足以稱為真知。
物有甘苦,嘗之者識;道有夷險,履之者知?!皣L之”“履之”就是親身實踐,只有親身實踐,才能檢驗認識正確與否。宋代科學家沈括讀到《大林寺桃花》詩“人間四月芳菲盡,山寺桃花始盛開”一句時,認為不大符合實際。在初夏四月,他上山實地考察,卻見到山下眾花凋謝,山頂上桃花紅艷,這才領悟到海拔高度對季節(jié)的影響:由于山上氣溫低,花季的到來要晚于山下。正所謂“實踐出真知”,弄不準的事情,只有躬身實踐、親身經(jīng)歷,方可探得真知、明曉真理。
“行之愈篤,則知之益明。”為學如此,做事亦然。要做出正確決策,不能靠聽說或主觀臆測,實地“踐履”、深入調(diào)研才能掌握實情。蘇軾剛到密州上任時,當?shù)赜龅交葹模上旅婀倮裟恢弥?,“皆言蝗不為災”,有的甚至說蝗蟲飛來,能“為民除草”。蘇軾并不輕信,他實地走訪勘察,發(fā)現(xiàn)蝗災危害甚深,農(nóng)民捕殺蝗蟲報官的已有三萬斛之多,于是寫出《上韓丞相論災傷手實書》,向朝廷力陳災荒,并建議減免秋稅。他身體力行,帶領百姓尋找滅蝗方法,將災害損失降到最低。
“非知之艱,行之惟艱。”學習知識不能只停留在書本上,也不能只裝在腦袋里,而應該落實到行動上,學以致用、知行合一。只有把理論知識運用到實踐中,去指導實踐,去解決問題,將“為學”與“踐履”相結(jié)合,耐住性子、撲下身子、甩開膀子,在學中干、在干中學,“知行相資以為用”,方能明大道、長本領,在工作中做出實績、取得實效。
◎本文圖源網(wǎng)絡,圖文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權,請聯(lián)系刪除。
聯(lián)系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