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通常需要一個好理由才能快樂,也許是成功,也許是達成某個人生目標,也許是需求獲得滿足,這是我們可以理解的快樂。
這樣的快樂,往往存在于抵達終點之前對終點狀態(tài)的想象,或寄托在很短暫的身心滿足。對終點的想象會隨著終點抵達而消失,身心的滿足同樣會消退,緊接著又生出新的身心需求。于是,我們不停地在人間奔走忙碌,日復一日追逐種種條件、種種設定所建構出來的快樂,用盡力氣,甚至忘了快樂是人的本性。
對這些有條件、有理由的快樂的追求,回過頭來同樣制約了我們對自己、對快樂的理解,甚至構成了我們不快樂的理由──我們達不到目標、做不到某件事、沒有成就理想或完美的自我形相、對自己不滿意,于是就無法快樂。
這種不快樂是人類對自己、對生命最大的誤解,也是強化「我」繼續(xù)存在的基礎。我們?yōu)榱藬[脫種種不快樂的狀態(tài),只好繼續(xù)去追逐種種條件,試著滿足種種理由的限定。這個「不快樂→設定條件→不快樂」的追求快樂循環(huán),不透過一個理性上徹底的反省,是跳不出來的。
有很多朋友會說服自己接受小一點的快樂,也就是所謂的「小確幸」,安慰自己這樣也就足夠。然而,所謂的「小確幸」無論聽起來多單純,仍然離不開「動」或是「做」,離不開人生的內容或經驗,也一樣地短暫而無法依賴,不可能永恒。
無論追求大成功或是小確幸,同樣是「我」繼續(xù)用外在的形相世界來吸引注意力的障眼法。讓我們無時無刻不透過種種的經驗、透過生命的變動來追求幸福,忽略了──快樂不是一件降臨到我們身邊的外來事物,而是只能從內心流露出來的生命本質。
我在接下來的《神圣的你》,把這種來自生命本質的快樂稱為神圣的快樂。全部的生命所帶來的快樂,跟任何生活的內容不相關,是從內心或內在的世界所發(fā)出來的,是存在的喜悅。它并不等同于外在的快樂,然而,也并不排斥外在的快樂。
事實上,我們每一個人其實都接觸過神圣的快樂,是內在生命寧靜帶來的溫暖的快樂。正因有過經驗,難以忘懷,才會想去追求,想一再地找回來。只可惜,我們忘了這是從內心的全部生命所流露出來的,忘了是我們本來就有的,而情不自禁地在人間去找種種經驗來替代,想再回到或至少接近神圣的快樂。
一個人輕輕松松活「在」、活在「心」,不可能不快樂。生命隨時帶來更深層面的快樂。這種快樂是一種寧靜的快樂,不分別的快樂,不激動的快樂,平等的快樂。我們每一個人本來都有,不可能失去,跟生命任何的內容──人事物都不相關。
這種快樂為我們帶來一個定錨點,讓我們在變化無常的形相世界中,有一個永遠不會失去的落腳處。一個人只要完全「在」,完全投入每一個瞬間,這種歡喜、快樂、喜樂,自然變成這個外在世界所可以體驗的覺受。這種快樂,是沒有任何理由的快樂──跟任何生活的狀況不相關,也沒辦法用任何條件來限制它。
一個人從「我」和形相的世界跳脫出來,不再受到種種條件的制約,也就是打從每一個細胞全部快樂、全部自由、全部醒覺。同時活在外在的人間,也隨時體會到內在生命的流動。從外在和內在,都可以得到快樂、享受快樂。
再精確一點說,快樂,由內在源源不絕地涌現(xiàn)出來,滲透到每一個外在的事物和經驗。由內流到外,再由外回到內。生命的內外,就在快樂的自由流動中不斷的結合,再也沒有任何內外的區(qū)別。內在生命和外在世界差異所造出的矛盾,也就不存在了。
這種快樂,是任何生命都有的。永恒而不可能失落,珍貴而無可替代,它本身是神圣的。
這種快樂,不是透過任何經驗才能得到。這種快樂和經驗的關系,其實是──在種種苦樂經驗、悲歡離合的人生情節(jié)、甚至風波轉折之中,我們一再自由而清醒的選擇。
它不需要透過任何「做」,才可以得到。最多是透過我們的選擇,把快樂帶到這個世界。只要我們選擇快樂,快樂隨時在眼前。沒有任何條件,也不需要任何理由。
選擇快樂,隨時快樂,是我們這一生最大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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