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脈反浮緩者。此名傷風見寒脈。傷寒見風脈也。皆宜服大青龍湯。蓋大青龍癥。脈似桂枝反無汗。病似麻黃反煩躁是也。(脈弱有汗。為桂枝癥。脈緊不煩躁。為麻黃癥。)大青龍治病。與麻黃湯癥相似。但病尤重。而又加煩躁者。用大青龍。以其有煩躁一癥。故可用也。大抵感外風者為傷風。感寒冷者為傷寒。故風則傷衛(wèi)。寒則傷營。
【目】朱肱曰。仲景言不可服青龍者。凡發(fā)汗過多。筋惕肉 。振搖動人?;蛱撡宋⒑钩觥?/div>
便有此癥。俱宜服真武湯以救之。羸甚者。芍藥或量多少與之。惡熱藥者。去附子。余根據加減法。仲景制真武湯。乃為合用桂枝。卻用麻黃之類。發(fā)汗多。亡陽。有此癥。故用真武湯。若調理順者。無此癥也。
柯琴曰。風有陰陽。太陽中風。汗出脈緩者。是中于鼓動之陽風。此汗不出而脈緊者。中于凜冽之陰風矣。風能令脈浮。浮緊而沉不緊。與傷寒俱緊之脈有別。脈浮緩而身重。是傷寒之輕者。
非若陰陽俱緊而身疼。為傷寒之最重也。脈微弱自汗出。為桂枝癥。不可與大青龍。以中有麻黃、石膏也。若脈浮緊。汗不出。是麻黃癥。不可與桂枝。以中有白芍能止汗也。夫脈微而惡風寒者。
此陰陽俱虛。不可用麻黃發(fā)汗。脈微弱而自汗出。是無陽也。不可與石膏以清里。
【綱】仲景曰。太陽病。外癥未解。脈浮弱者。當以汗解。宜桂枝湯。太陽中風。陽浮而陰弱。
陽浮者熱自發(fā)。陰弱者汗自出。
【目】魏荔彤曰。太陽中風。固以桂枝湯為正治。然有久在太陽。并未傳里。是不可以日久而誤為里癥也。脈必仍浮。浮者。表癥未解。兼弱。陰虛熱發(fā)。陰何以虛。陽盛也。陽何以盛。風入于衛(wèi)助衛(wèi)而盛也。故當用桂枝使汗解。
喻昌曰。陽浮者。陽邪入衛(wèi)。脈外浮。陽性本熱。風又善行。所以不待閉郁。而熱發(fā)甚捷也。
陰弱者。營無邪助。比衛(wèi)不足。脈必內弱。陰弱不能內守。陽強不為外固。所以不必覆蓋而脈自易出也。
【綱】仲景曰。形作傷寒。其脈不弦緊而弱。弱者必渴。被火者必譫語。弱者發(fā)熱。脈浮。當汗出而愈。
傷寒發(fā)汗。解半日許。復煩。脈浮數者??筛l(fā)汗。宜桂枝湯。
【目】黃仲理曰。脈當弦緊而反浮弱。其本虛可知。此勞倦內傷癥也。
鰲按。發(fā)汗解半日許。是服麻黃發(fā)之。非桂枝也。更發(fā)汗用桂枝。是服麻黃后。又與桂枝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得之八九日。如瘧狀。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其人不嘔。圊便欲自可。
一日二三度發(fā)。脈微緩者。為欲愈也。
【目】柯琴曰。八九日。是當解未解之時。脈微緩。是有胃氣。應不轉屬陽明。
【綱】仲景曰。桂枝本為解肌。若其人脈浮緊。發(fā)熱汗不出者。不可與也。常須識此。勿令誤也。
【目】方中行曰。胃家濕熱本甚者。復得桂枝之熱。則兩熱相搏于中宮。搏則必傷。甘又令人中滿。壅氣而上溢。所以胃不司納。反上涌而逆出也。
魏荔彤曰。用桂枝者。以陽助陽。解衛(wèi)分之風邪。淺而逐之也。用麻黃者。以陽入陰。發(fā)營分之寒邪。深而奪之也。判然兩途。毫厘千里。故風傷衛(wèi)。如賊入其疆。順而逐之可耳。寒傷營。如賊近于郊。必須強而奪之。乃外在疆外把持。則賊無出路。惟有攻城掠郭而已。此喻最明。仲師所以示人從浮緊之脈。汗不出之癥。認明寒邪之傷營。與太陽中風同在一經而兩分不侔。不可誤也。
【綱】仲景曰。服桂枝湯。大汗出。脈洪大者。與桂枝湯如前法。若形如瘧。日再發(fā)者。汗出必解。宜桂枝二麻黃一湯。
【目】柯琴曰。大汗出后。脈洪大。不煩渴。是病猶在表。桂枝癥未罷。如瘧日再發(fā)。是風邪留其處。故必倍加桂枝解肌。少與麻黃開表。此又服桂枝后少加麻黃之一法。
【綱】仲景曰。發(fā)汗后。身疼痛。脈沉遲者。桂枝去芍藥生姜新加人參湯。
【目】柯琴曰。汗后身疼。是表虛。不得辛散。故去生姜。沉為在里。遲為在臟。自當遠陰寒。
故去芍藥。曰新加者。見表未解。無補益法。今因脈沉遲而始用之。與四逆湯治身疼脈沉之法同義。彼在未汗前而脈反沉。是內外皆寒。故用干姜、生附大辛大熱者。協(xié)甘草以逐里寒。而表寒自解。此在發(fā)汗后而脈沉遲。是內外皆虛。故用人參之補中益氣。以率領桂枝、甘棗而通血脈。則表里自和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二三日。不得臥。但欲起。心下必結。脈微弱者。以本有寒分也。
【目】喻昌曰。二三日不能臥。但欲起。陽邪熾盛。逼處心胸。擾亂不寧。所以知其心下必結。
然但顯欲結之象。尚未至于結也。若脈微弱者。此平日素有痰飲。積于膈之分。適與外邪相召。
外邪方熾。其不可下明矣。
【綱】仲景曰。太陽病。桂枝癥。醫(yī)反下之。利遂不止。脈促者。表未解也。喘而汗出者。葛根黃連黃芩湯主之。
太陽病。下之后。脈促。胸滿者。桂枝去芍藥湯主之。若微惡寒者。去芍藥方中加附子湯主之。
【目】鰲按。邪束于外。陽不得伸。不得伸必內擾。故令脈促。夫桂枝脈本弱。促者。誤下之過也。但前條脈促。
是陽重。下條脈促。又為陽虛。何則。脈雖促而不汗出。胸雖滿而不喘。脈與上同。而癥自各異。蓋促為陽脈。胸滿為陽癥固已。不知陽盛脈促胸滿。陽虛亦脈促胸滿。故前由陽氣內擾。后由寒邪內結。將作結胸。不可混也。
【綱】仲景曰。傷寒若吐若下后。心下逆滿。氣上沖胸。起則頭眩。脈沉緊。發(fā)汗則動經。身為振振搖者。茯苓桂枝白術甘草湯主之。
【目】方中行曰。心下逆滿。氣上沖胸。寒涌于膈。所以起則頭眩。脈見沉緊。明系飲中留結外邪。若但發(fā)汗以強解其外。外雖解。而津液盡竭。反足傷動經脈。有身為振搖之患矣。蓋人身經脈。賴津液滋養(yǎng)。今一傷于吐下。再傷于汗。經脈失養(yǎng)。故身為振搖。遇此等癥。必滌飲與散寒并施。
小青龍諸法。全是此意。但彼風寒兩受。不得不重在表。此癥外邪已散。止存飲中之邪。故加桂枝于制飲藥中。使邪盡散。津液得四布。而滋養(yǎng)其經脈。千百年來孰解此微旨乎。
【綱】仲景曰。脈浮者。病在表??砂l(fā)汗。麻黃湯。脈浮而數者。可發(fā)汗。宜麻黃湯。
脈浮而數。浮為風。數為虛。風為熱。虛為寒。風寒相搏。則灑淅惡寒也。
諸脈浮數。當發(fā)熱而灑淅惡寒。若有痛處。飲食如常者。蓄積有膿也。
瘡家身雖疼。不可發(fā)汗。汗出則痙。
【目】柯琴曰。脈言浮而不言遲弱。浮而有力也。若浮而大。有熱屬臟者。當攻之。不令發(fā)汗。
若浮數而痛偏一處。身雖疼。不可發(fā)汗。
浮為風邪。邪之所湊。其氣必虛。數本為熱。而從浮見。則數為虛矣。浮為表而非風。數為實熱而非虛。故浮數之脈。而見發(fā)熱惡寒之癥。即癰膿亦有然者。當就痛偏一處。飲食如常辨之。庶瘡家之治。不致誤作風寒。
【綱】仲景曰。脈浮數者。法當汗出而愈。若身重心悸者。不可發(fā)汗。當自汗出乃解。所以然者。尺中脈微。此里虛。須表里實。津液自和。便汗出自愈。
【目】魏荔彤曰。下后脈尚浮數。則知其人陽氣尚勃勃欲發(fā)。所以應俟其自復也。尺中脈微為里虛。見寸脈雖浮數。陽可徐升。尺脈必微弱。陽慮內損。特標里虛二字。知在表可徐圖。在里不應誤矣。程注謂須用表和里實之法治之。而未出方。愚謂建中新加之屬。可斟酌而用。
【綱】仲景曰。寸口脈浮而緊。浮則為風。緊則為寒。風則傷衛(wèi)。寒則傷營。營衛(wèi)俱病。骨肉煩疼。當發(fā)其汗也。太陽病。脈浮緊。無汗。發(fā)熱。身疼痛。八九日不解。表癥仍在。此當發(fā)其汗。
麻黃湯主之。
傷寒脈浮緊者。麻黃湯主之。不發(fā)汗。因致衄。
太陽病。脈浮緊。發(fā)熱身無汗。自衄者愈。衄家不可出汗。汗出必額上陷。脈浮緊。目直視。
不能 。不得眠。脈浮緊者。法當身疼痛。宜以汗解之。假令尺中遲者。不可發(fā)汗。以營氣不足。
血少故也。脈浮而緊。而復下之。緊反入里。則作痞。按之自濡。但氣痞耳。
【目】危亦林曰。風先開腠理。寒得入經絡。脈亦應其象。而變見于寸口。緊為寒而從浮。故汗之則愈。
黃仲理曰。脈則浮緊。癥則無汗。身疼痛。與大青龍癥同而異。脈緊無汗。陽氣內擾。陽絡傷而衄血奪血者。無汗故也。
喻昌曰。脈浮緊發(fā)熱無汗。純是陰邪傷營矣。然寒邪輕微著營而不致涸冱其血。且兼中風陽邪。摻入易散。此所以不致身疼腰痛骨節(jié)疼也。如是則寒邪本輕。而風入之陽邪。
變熱上沖。其勢迅速。血自鼻出者。則中風陽邪既越而上出矣。而傷寒之陰邪。本在血分。亦隨血而去。必愈。何以知其愈。脈不浮緊。身不發(fā)熱。而 然汗出。即是愈也。
魏荔彤曰。衄家血常上溢。由陰不足。血中素有熱以鼓蕩之。使不循其經而常在顙過山也。若復發(fā)汗。以傷陰而動其熱。于是邪熱上干諸陽之首。陽隨汗而外亡。額上氣遂陷入。脈緊急。無陽以制陰也。直視不能 。無血以榮筋脈也。不得眠。無陰而陽亢也。此俱應救其陰以維亡而未盡之陽。所謂諸癥宜救陽。而傷寒獨宜救陰。此其一也。(鰲按。額上陷、乃氣虛陷入腦內。非如小兒之囟陷下也。)尺中遲。血短而陰不足矣。然遲則為寒。非氣微而陽不足乎。故必先理陰陽。然后可發(fā)汗治表也。但仲師言血少。今言陽不足何哉。以血少而尺遲。正以少陰腎家之真陰不足。非止如肝脾血短之癥也。夫腎陰不足。非陽不足氣不足乎。此而誤汗。當與誤發(fā)少陰汗同忌。則治之之法。建中而外。少陰溫經散寒之方。尤不可不加意也。
喻昌曰。緊反入里。寒邪轉入轉深矣。故作痞。按之自濡。則其所挾者止氣耳。不同于挾飲之滿硬也。
鰲按。上七條。乃詳敘脈同浮緊。而治各不同之故。
【綱】仲景曰。太陽病。十日已去。脈浮細而嗜臥者。外已解也。胸滿脅痛者。與小柴胡湯。
脈但浮者。與麻黃湯。
【目】柯琴曰。脈微細欲寐。少陰癥也。脈浮細嗜臥。無少陰癥。雖十日后尚屬太陽。此表解而不了了之謂。兼脅痛。是太陽少陽合病。以少陽脈弦細也。但浮不細。是浮而有力。無胸脅痛。則不屬少陽。但浮而不大。
又不屬陽明。故仍在太陽也。
【綱】仲景曰。太陽病。發(fā)熱惡寒。熱多寒少。脈微弱者。此無陽也。不可發(fā)汗。宜桂枝二越婢一湯。
【目】柯琴曰。本論無越婢方癥。金匱有之。世本取合者即是也。仲景言不可發(fā)汗。則不用麻黃可知。無陽。則不用石膏可知。若非方有不同。必抄錄者誤耳。寧闕其方。勿留之以滋惑也。
鰲按。此是風寒兩傷癥。但無身疼腰痛骨節(jié)痛。是寒之傷營也輕。脈微弱。即陽浮陰弱之脈。
是風之傷衛(wèi)也重。故雖未見有寒。而發(fā)熱。熱多寒少。又不汗出。其亦有寒在于營分明矣。但脈已見微弱。其無陽可知。故曰。不可發(fā)汗。故不用大青龍之辛散。而去其杏仁。加以芍藥。以桂枝主風多之治。麻黃主寒少之治。芍藥固攝虛陽之根。主脈微弱之治。名之曰桂枝二越婢一湯。則此方能固真陰。足以維陽之根蒂。雖發(fā)汗驅邪。而正陽不致上浮。故本方既有芍藥。雖麻黃亦無害也。
乃柯氏據不可發(fā)汗。以麻黃為不可用。據無陽。以石膏為不可用。其麻黃之無害。已詳言之。至石膏乃治上中焦邪熱。與下焦腎虛之癥無礙也。又以本論無越婢方癥。惟金匱有之。亦思仲景本合傷寒雜病為一書。叔和分而為二。則仲景當時。金匱中所有之方。即如本論中所有。其合桂枝越婢成方。奚不可。不必闕之也。特此癥原非易認。此方又難輕用。醫(yī)者固當詳審而斟酌之。與其蹈誤用之愆。不如遵柯氏之說。故存其說于前。而又復辨之。
【綱】仲景曰。病患脈數。數為熱。當消谷引食。而反吐者。此以發(fā)汗。令陽氣微。膈氣虛。
脈乃數也。數為客熱。不能消谷。以胃中虛冷。故吐也。
【目】張從正曰。此節(jié)言當察癥而消息其虛實。不是據脈而論癥。蓋未發(fā)汗而脈浮數。是胃氣實。
發(fā)汗后而脈浮數。
是胃氣虛。
【綱】仲景曰。發(fā)汗已。脈浮數。煩渴者。五苓散主之。
【目】柯琴曰。病在表之表。宜麻黃。病在表之里。宜桂枝。病在里之表。宜五苓。病在里之里。宜豬苓以利水。不可用五苓兼發(fā)汗。要知五苓是太陽半表半里之劑。歸重又在半表。本條更加煩渴。則熱已在里。而表邪未罷。故用五苓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