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后漢書》文苑傳以先文后筆的次序排列文體,是范曄結合魏晉至南朝宋已經形成的文筆有別觀,同時依傍《文章流別志》、《文章敘錄》等進行改動的結果,《文苑傳》并非意味著東漢時期已經產生清晰的文筆觀。故《文苑傳》的文體史料有其不可靠性之處,容易因未認識到范曄的改動而產生誤讀。實際范曄只是調整文體的次序而并未偽造文體篇目,仍屬信史?!段脑穫鳌贩爆嵉亓_列各種文體篇目,而未簡省地稱為“集”,符合東漢文章篇目的存在形態(tài)。范曄保留其舊貌,反映了其修史的嚴謹態(tài)度,保證了文體史料的可信性。
考察東漢文人篇章辭翰,即今之純文學和雜文學作品,特別是文章的文體,皆賴于《后漢書》之《文苑傳》?!段脑穫鳌吩谖捏w的排列上采用先有韻文的“文”體和后無韻文的“筆”體,但東漢尚未產生文筆有別的文體批評觀,遑論文筆之次序。按照文筆有別的次序排列文體,經歷了曹魏的重筆輕文至西晉的先文后筆,基本形成文筆有別的觀念,所以《文苑傳》不盡于史相符。究其緣由,在于范曄按照文筆二體作了調整,即對于東漢人原始傳記資料有關篇章文體之敘述有所改動。一者符合魏晉以迄南朝宋已經確立的文筆之別觀,二者主要參據《文章流別志》和《文章敘錄》,作為改動的依傍。同時,也根據兩書中著錄的有關東漢文士的各體文章篇目,補充到傳記中。但范曄也是嚴謹的,他在描述文人作品上逐一列舉篇章文體,顯得極為繁瑣,而不稱“集”,則又保留東漢文人文章篇目的原貌。所謂《文苑傳》史料的不可靠,指容易因范曄的改動而帶來東漢已經產生文筆之別的誤讀。但也是可靠的,范曄的改動只是滲入了當下的觀念,即根據文筆之別的觀念使文體整飭有序,但并未偽造各體文章篇目,仍屬信史,這是讀《文苑傳》應引起注意的兩點。
一、從文筆之別看《文苑傳》文體史料的可靠性
南朝宋范曄纂修《后漢書》,在史學體例上首創(chuàng)《文苑傳》,為后世正史所襲用。范曄顯然敏銳地注意到東漢文學的發(fā)展,較之西漢有很大的進步,主要表現為各體文章的創(chuàng)作均臻于繁盛的局面。清章學誠即云:“自東京以降,訖乎建安、黃初之間,文章繁矣。”[1]近人劉師培也說:“文章各體,至東漢而大備?!?span>[2]文學史家劉永濟則結合文士與各體文章創(chuàng)作之間的關系,總結道:“漢世群才,造作日富。余力未渫,體制遂繁”[3]。以上見解充分揭示了東漢各體文學均得到發(fā)展的事實,也為魏晉文論的勃興創(chuàng)造了基礎。所以,《文苑傳》在概述東漢文士創(chuàng)作的各體文章篇目上,也呈現出了極為繁瑣的傾向,例如:
《文苑·杜篤傳》稱“所著賦、誄、弔、書、讃、《七言》、《女誡》及雜文,凡十八篇。又著《明世論》十五篇”。
《文苑·傅毅傳》稱“毅早卒,著詩、賦、誄、頌、祝文、《七激》、連珠凡二十八篇”。
《文苑·崔琦傳》稱“所著賦、頌、誄、箴、弔、論、《九咨》、《七言》,凡十五篇”。
《文苑·張超傳》稱“著賦、頌、碑文、薦、檄、箋、書、謁文、嘲,凡十九篇”。
再如《文苑傳》之外的文人傳:
《后漢書·蔡邕傳》稱“撰集漢事,未見錄以繼后史。適作《靈紀》及《十意》,又補諸列傳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亂,湮沒多不存。所著詩、賦、碑、誄、銘、贊、連珠、箴、弔、論議、《獨斷》、《勸學》、《釋誨》、《敘樂》、《女訓》、《篆埶》、祝文、章表、書記,凡百四篇,傳于世”。
《后漢書·班昭傳》稱“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書、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span>
這種著錄篇目的方式,朱自清專稱為“分體記篇”[4],而逯欽立稱為“類列式”著錄法。大抵以文體為系,按類排列,傳主所撰文章的諸種文體頗有一目了然之效。但里面也隱含著兩個問題:第一,各種文體的排列是否遵循一定的體例,還是雜亂無序帶有隨意性;第二,范曄修史在南朝宋,已距東漢甚遠,那么《文苑傳》史料的可靠性如何。
關于前者,逯欽立有所發(fā)掘,他說:“這種類列式的記錄,乍看象十分的繁亂,仔細看,則在繁亂中、卻暗含極一致的分類作用,即大都把有韻的詩賦等,放在前面;把無韻的書奏等,放在后面。前后兩截,實在區(qū)分兩類了。”[5]他認為文體的排列以有韻文和無韻文相別,互不雜廁。當代學者郭英德先生逐一排比《后漢書》中的48條傳記資料,得出文體著錄的次序一般為先詩、賦、碑、誄等南朝人所謂的“有韻之文”,后表、奏、論、議等“無韻之筆”,其中不合這一體例的只有8條。他的結論是,“史書著錄作家著述的篇數,實際上可視為作家著述編定成集的一個可靠證明”[6],又牽涉到東漢是否存在或產生文集的問題。逯、郭兩位先生均肯定《后漢書》文章各體的排列遵循先“文”次“筆”的順序,那么疑問在于東漢時期是否已經產生韻文與非韻文的文體相別的觀念。如果尚未產生,那么此種排列是范曄手自為之,還是他所據的史料已為此貌,這又涉及到《文苑傳》的史料來源問題。
先說文和筆的排列問題。按“文筆”一詞始見于東漢王充《論衡·超奇篇》,云:“長生死后,州郡遭憂,無舉奏之吏,以故事結不解。征詣相屬,文軌不尊,筆疏不續(xù)也。豈無憂上之吏哉,乃其中文筆不足類也?!?span>[7]此“文筆”乃泛指奏札之類的文章,即文、筆無別,章炳麟《文學總略》即指出漢代“文與筆非異途”。但也有兩位大致同時代的學者持有異議,一位是劉師培,他針對《漢書·藝文志》中《詩賦略》只著錄詩和賦兩類作品,而不著錄其它文體作品,認為西漢人已經存在韻文和非韻文相別的看法,指出:“若詩賦諸體,則為古人有韻之文,源于古代之文言,故別于六藝、九流之外。亦足證古人有韻之文,另為一體,不與他體相雜矣?!?/span>[8]另一位是朱自清,他根據《后漢書·文苑·葛龔傳》“和帝時,以善文記知名”的記載,認為:“記是筆的別稱,文則指詩賦等”[9],東漢已有文、筆觀。相較而言,章炳麟的說法是可取的;而劉、朱二人則以后之觀念套用于漢人,未必符合漢代的實際?!稘h志》只著錄詩賦的原因,在于西漢此二體的創(chuàng)作遠逾其它各體,呈現出不相稱的面貌,而不同于東漢各體文章創(chuàng)作均極繁夥的局面。恰如清人姚振宗所說,“漢之辭人,大都師范屈宋,依則賈馬,詩賦多而雜體寡,故《七略》以詩賦為目”[10],可謂得其實。據《詩賦略》小序,以“詩賦為目”還有一層原因,即強調詩、賦兩體的“諷諫”性,以符合儒家“溫柔敦厚”的詩教之旨。因為《漢志》是官修史志目錄,必然會考慮到詩賦“觀風俗、知薄厚”的政治教化功能。東漢同樣不具備產生文筆相別的條件,因為不能指望各種文體創(chuàng)作甫一繁盛,隨即產生文體的辨別。相反,文體的辨析是在各體的文學創(chuàng)作相當成熟之后,從而存在遲滯的現象,這也是文學史發(fā)展的規(guī)律使然。
降至魏晉開始較多地使用“文筆”之稱,大抵有三種涵義:其一,指文章篇翰,如《太平御覽》卷二百十五引《魏武帝集·選舉令》稱“國家舊法,選尚書郎取年未五十者,使文筆真草,有才能謹慎,典曹治事,起草立義”,《古文苑》載《魏敬侯衛(wèi)凱碑陰文》稱“所著述注解故訓及文筆等甚多”,《晉書·文苑·張翰傳》稱“其文筆數十篇行于世”,《抱樸子內篇·釋滯》亦稱“至于文子、莊子、關令尹喜之徒,其屬文筆,雖祖述黃老,憲章玄虛,但演其大旨,永無至言”。又《十六國春秋》卷六十三《南燕錄》“封孚”條稱“文筆多傳于世?!崩^承漢代《論衡》以“文筆”泛指文章、文札的觀念。其二,指具有善于運用辭藻屬文的能力,如《晉書·習鑿齒傳》稱“鑿齒少有志氣,博學洽聞,以文筆著稱”,《晉書·王鑒傳》稱“鑒少以文筆著稱”,又《晉書·文苑·袁弘傳》稱“桓溫重其文筆,專綜書記”。其三,籠統(tǒng)指著述,如《晉書·文苑·曹毗傳》稱“所著文筆十五卷傳于世”。上述材料中的“文筆”,均不宜判斷為兩種不同的文體,郭紹虞認為:“晉人雖有文筆之稱,而于其區(qū)分之點,仍不曾明言。”[11]
但魏晉時期也透露出文與筆有別的初步觀念,如曹丕《典論·論文》稱“書論宜理,奏議宜雅,銘誄尚實,詩賦欲麗”,前四體屬筆體,后四體則屬文體;但順序是先筆后文,與《文苑傳》中先文后筆不同。至晉人則大致調整為先文后筆,例如:
《三國志·蜀書·郤正傳》稱“凡所著述詩、論、賦之屬,垂百篇”。
《三國志·吳書·張纮傳》稱“纮著詩、賦、銘、誄十余篇”。
《三國志·吳書·薛綜傳》稱“凡所著詩、賦、難、論數萬言,名曰《私載》”。
《三國志》為西晉陳壽所修,對于文士傳文章各體的排列遵循先文后筆的體例。再證以陸機《文賦》,他論文章十體的順序是詩、賦、碑、誄、銘、箴、頌、論、奏、說,同樣前七體為“文”,后三體為“筆”。劉師培稱:“晉人論文之作,以陸機之賦為最先,觀其所舉文體……不及傳、狀之屬,是即文筆之分也?!?span>[12]由此推證,文、筆二體排列的次序首先是重筆輕文,逐步發(fā)展到先文后筆,此可為文學史家所稱魏晉是“文學自覺”時代之旁證。據今所見《晉書》文士傳,先文后筆已基本成史家定例,例如:
《晉書·后妃·左芬傳》稱“答兄思詩、書及雜賦、頌數十篇”。
《晉書·文苑·成公綏傳》稱“所著詩賦雜筆十余卷行于世”。
《晉書·江逌傳》稱“著《阮籍序贊》、《逸士箴》及詩、賦、奏、議數十篇行于世”。
《晉書·虞預傳》稱“所著詩、賦、碑、誄、論、難數十篇”。
《晉書》為唐人房玄齡等所修,文、筆之辨已遠非南朝齊梁熾盛,故無需私意調整;再者魏晉時期對于韻文已有相當之認識,如陸機《文賦》云“暨音聲之迭代,若五色之相宣”,同時也符合魏晉文筆二體的發(fā)展規(guī)律,故可視為據原始傳記資料而纂。晉代開始文筆之別,得到下述學者的相繼認可,章炳麟稱“自晉以降,初有文筆之分”(《文學總略》),郭紹虞根據《成公綏傳》“詩賦雜筆”的記載,認為:“以詩賦、雜筆對舉,似乎也以詩賦為文?!?/span>[13]王運熙、顧易生主編《中國文學批評史》(上冊)引《世說新語·文學》“潘直取錯綜,便成名筆”和“機彌重之,定交,作筆薦焉”的記載,也證晉代“已經明確地用筆來指無韻之文”[14]。自南朝宋以來,明確以文、筆二體相別,至南齊、蕭梁以劉勰、蕭統(tǒng)、蕭繹等為代表,文筆之辨達到高潮。
綜上,推知《文苑傳》先文后筆的次序,絕非東漢時已有,乃出于后世調整的結果。目的是符合當時已經存在的文筆之別,特別是范曄即生活于文筆之別走向明晰化的劉宋,不得不懷疑范曄是調整文體的始作俑者。換言之,根據《文苑傳》的文體史料而認定文筆之別出現在東漢,或已清晰地區(qū)分有韻文與無韻文,都是于實不符的。
二、《文苑傳》文體史料的改動
范曄纂修《后漢書》之《文苑傳》及其它各文士傳,未必全部接觸到第一手的東漢原始傳記資料;但他編《文苑傳》也并非自出機杼,魏晉時期有關東漢文人的著述便是重要材料來源之一。概而言之,人物傳記或大抵據所接觸到的東漢人原始傳記資料;但在東漢人著述篇目上則主要參據摯虞的《文章流別志》和荀勖的《文章敘錄》兩部書。《文苑傳》的纂修,在史料處理上出現了改動的情況,主要表現在按照文筆之別的觀念調整原始人物傳記中文體的次序,以符合業(yè)已確立的文筆之別觀。當然這種調整也是受到《文章流別志》和《文章敘錄》影響的結果,因為兩書在文體的排列上都采用了先文后筆的方式。如果原始人物傳記沒有文章篇目之敘述,或已不存之文人傳記,則據《文章流別志》或《文章敘錄》補充。所以,《文苑傳》的不可靠性,主要指不能據以認為東漢產生文筆有別的觀念,而要充分認識到各體文章篇目經范曄改動的事實。
關于東漢人的原始傳記資料,論者或據《意林》卷四引《風俗通》,稱“董卓盪覆王室,天子西移,中外倉卒,所載書七十車,于道遇雨,分半投棄……經籍盡作灰燼,所有余者,或作囊賬。先王之道幾湮滅矣”[15],以為已靡有孑遺。其實原始的傳記資料,魏晉之世有保存者,《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嘉平中,光祿大夫馬日磾,議郎蔡邕、楊彪、盧植著作東觀,接續(xù)紀傳之可成者,而邕別作《朝會》、《車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書求還,續(xù)成十志。會董卓作亂西遷,史臣廢棄,舊文散佚。及在許都,楊彪頗存注記,至于名賢君子自本初(146)以下闕續(xù)。魏黃初中,惟著《先賢表》。”[16]楊彪所存的“注記”,大抵即包括相當一部分的東漢文士傳記。按《后漢書·蔡邕傳》稱“邕在東觀,與盧植、韓說等撰補《后漢紀》,會遭事流離,不及得成”,此或即蔡邕等撰《后漢紀》的殘帙內容。張政烺據《史通》的材料,認為:“關于后漢文人之史料,東觀即有所儲”[17]。更重要的是還有記錄東漢典籍的目錄資料,即蔡邕所撰《十意》中的《藝文意》。按《后漢書》本傳稱“(蔡邕)因上書自陳,奏其所著《十意》,分別首目,連置章左”,李賢注《十意》云:“猶前書《十志》也?!庇忠剁邉e傳》詳述何謂《十意》,云:“邕昔作《漢記》(筆者注:即本傳所稱的《后漢紀》)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離,因上書自陳曰:‘……常以為《漢書》十志下盡王莽而止,光武已來唯記紀傳,無續(xù)志者……得備著作郎,建言十志皆當撰錄……科條諸志,臣欲刪定者一,所當接續(xù)者四,《前志》所無臣欲著者五,及經典群書所宜捃摭,本奏詔書所當依據,分別首目,并書章左……有《律歷意》第一,《禮》意第二,《樂》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車服意》第六。”雖未提及《藝文意》,但肯定為《十意》之一。應該說上述東漢人自己編的有關東漢文人的史傳資料和著述目錄資料,是魏晉人撰述此時期人物傳記、典籍目錄的直接依據,也間接成為《文苑傳》的主要資料來源。
蔡邕已明言《十意》乃仿《漢書》十志而作,故《藝文意》的體例應大致與《藝文志》相同,著錄東漢人文章的篇目,應不會如《文苑傳》那樣詳列各體。但東漢文人之著述詳目賴乎是書,魏晉目錄專書著錄東漢人集同樣如此。至于原始的文人傳記,必有著述篇目之文辭,可以想見文體的排列肯定不是如今《文苑傳》樣子,基本是整齊劃一的先文后筆。范曄的改動就在此,除了他生活的時代已有明確的文筆之別外,本人對此也相當稔熟,按《獄中與甥侄書》云:“手筆差易,文不拘韻故也。”[18]但他也需要有所傍依,《文章流別志》和《文章敘錄》即為主要參據之書,同時他也會參考史志目錄如《晉中經簿》等(筆者注:阮孝緒《古今書最》載晉袁山松撰《后漢藝文志》,或亦在參考之列)。
魏晉整理東漢人的典籍,如三國魏鄭默撰《中經簿》,按《北史·牛弘傳》云:“魏文代漢,更集經典,皆藏在秘省,內外三閣,遣秘書郎鄭默刪定舊文,論者美其朱紫有別?!?span>[19]又《北堂書鈔》卷五十七“秘書郎”條引王隱《晉書》云:“默為秘書郎,刪省舊文,除其浮穢,著魏《中經簿》?!薄吨薪洸尽分浿畺|漢人著述,當主要援自《藝文意》。又荀勖在《中經簿》基礎上撰《晉中經簿》,《文選》卷四十六《王文憲集序》李善注引王隱《晉書》云:“荀勖字公曾,領秘書監(jiān),與中書令張華依劉向《別錄》整理錯亂,又得《汲冢竹書》,身自撰次以為《中經》。”據《隋書·經籍志》,《晉中經簿》采用甲乙丙丁四部分類法,其中丁部有“詩賦、圖讃、《汲冢書》”。張政烺先生認為,“荀勖丁部上承劉歆《詩賦略》,故撰次文章家集,賦誄詩讃居首,而以書論雜文為末?!?/span>[20]《晉中經簿》著錄東漢人集的卷第篇目依據《中經簿》,皆當源自《藝文意》?!吨薪洸尽返捏w例,賴裴松之注引略可窺見,《三國志·蜀書·秦宓傳》注云:“《中經部》有《孔子三朝》八卷、一卷目錄,余者所謂七篇。”推知著錄東漢人集的體例,為先言集某某卷,次言目錄某某卷,與《漢志》、《藝文意》一脈相承。
西晉時期出現了兩部文集敘錄類著述,即《文章流別志》和《文章敘錄》?!段恼铝鲃e志》又稱《流別志》、《文章志》,《隋志》史部目錄類著錄《文章志》四卷,而總集類又著錄《文章流別志》、《論》二卷。按《晉書》摯虞本傳稱“撰《文章志》四卷,注解《三輔決錄》,又撰古文章,類聚區(qū)分為三十卷,名曰《流別集》,辭理愜當,為世所重”,不言撰有《流別論》。實則本傳、《隋志》所稱之《流別志》四卷乃合《志》二卷與《論》二卷而成,兩者之間有所差異,大抵《流別志》以人為系,敘其生平,條其諸體文章篇目,撮舉著述的旨意。清章學誠《和州志前志列傳序例》認為:“晉摯虞創(chuàng)為《文章志》,敘文士之生平,論辭章之端委,范史《文苑列傳》所由仿也?!?/span>[21]劉師培《搜集文章志材料方法》稱:“古代之書,莫備于晉之摯虞。虞之所作,一曰《文章志》、一曰《文章流別》。志者,以人為綱者也;流別者,以文體為綱者也?!?/span>[22]他在《中國中古文學史》中又詳加闡述《流別論》,認為“于詩、賦、箴、銘……頌、七、雜文之屬,溯其起源,考其正變,以明古今各體之異同,于諸家撰作之得失,亦多評品,集古今論文之大成?!?/span>[23]《流別論》為論文體之作,而《流別志》為文集的敘錄之作,裴松之、劉孝標和李賢注均有引及,例如:
《后漢書·桓榮傳》稱“(桓麟)所撰碑、誄、讃、說、書凡二十一篇?!崩钯t注云:“案摯虞《文章志》,麟文見在者十八篇,有碑九首,誄七首,《七說》一首,《沛相郭府君書》一首?!?/span>
《三國志·魏書·劉邵傳》引云:“(繆)襲字熙伯,辟御史大夫府,歷事魏四世。正始六年(245)年六十卒。子悅字孔懌,晉光祿大夫。襲孫紹、播、徴、胤等,并皆顯達?!?/span>
《世說新語·文學》引云:“(崔)烈字威考,高陽安平人,駰之孫,瑗之兄子也。靈帝時,官至司徒、太尉,封陽平亭侯?!?/span>
根據所引,《文章志》敘文人生平、條列篇目的體例同《文苑傳》,而《文章志》必然收錄一部分東漢人集,李賢注引可證。據《文章志》將桓麟的有韻文體碑、誄,置于無韻文體說和書之前,還可以知道《文章志》在排列文體的順序上已經先文后筆,這也驚人地和《后漢書》的敘述一致。不免得出范曄纂修《文苑傳》及其它文士傳,文章各體篇目的次序,應是照舊遵循了《文章志》的順序。
荀勖的《文章敘錄》,《隋書·經籍志》史部簿錄類著錄題《雜撰文章家集敘》,《舊唐書·經籍志》作“新撰文章家集”,《新唐書·藝文志》作“新撰文章家集敘”,實則與《文章敘錄》皆屬同書,則“敘錄”即“集敘(序)”,“文章”即指“文章家集”。張政烺先生認為,《文章敘錄》“當即《晉中經》新撰書錄之一部分。中世重文,流行獨久”[24]。荀勖《晉中經簿》的丁部包含相當一部分文人集,《文章敘錄》即為圍繞著錄在《晉中經》丁部的文集所做的敘錄。裴注、劉注及《藝文類聚》等均有引及,例如:
《三國志·魏書·裴潛傳》引云:“秀字季彥,弘通博濟,八歲能屬文,遂知名。大將軍曹爽辟。喪父服終,推財與兄弟。年二十五,遷黃門侍郞。爽誅,以故吏免。遷衛(wèi)國相,累遷散騎常侍、尚書仆射令、光祿大夫。咸熙中,晉文王始建五等,命秀典為制度,封廣川侯。晉室受禪,進左光祿大夫,改封巨鹿公,遷司空。著《易》及《樂論》,又畫《地域圖》十八篇,傳行于世?!睹藭D》及《典治官制》皆未成。年四十八,泰始七年(271)薨,謚元公,配食宗廟。少子頠,字逸民,襲封?!?/span>
《世說新語·文學》引云:“(何)晏能清言,而當時權勢,天下談士,多宗尚之。”又引云:“自儒者論以老子非圣人,絕禮棄學,晏說與圣人同,著論(指《道德論》)行于世也?!?/span>
《世說新語·巧藝》引云:“韋誕字仲將,京兆杜陵人,太仆端子。有文學,善屬辭,以光祿大夫卒。”
《藝文類聚》卷三十一《人部》引云:“杜摰與毌丘儉鄉(xiāng)里相親,故為詩與儉,求仙人藥一丸,欲以感切儉求助也?!?/span>
從所引敘生平的體例,與《文苑傳》基本相同。而《文章敘錄》必然包含東漢文士集在內,在條篇目上必有文體之羅列,次序如同《文章志》一樣也肯定是先文后筆,因為西晉之時的文筆有別觀已經形成。故《文苑傳》及其它文士傳的纂修,參據此書亦當為必然之事。張政烺先生敏銳的指出,“《史》、《漢》、《三國》無《文苑傳》,范曄創(chuàng)意為之,大抵依據此書,而他傳具文章篇目者,其辭多本于此。蓋承初平、永嘉,圖籍喪焚,一代文獻之足征者,僅此而已?!?span>[25]大致的情況應該是,《文苑傳》及其它文人傳記纂修,范曄基本依據所接觸到的東漢原始傳記資料,同時也可能會參考《文章志》、《文章敘錄》等書有關傳主生平的敘述。但在各體文章篇目上則主要依賴這兩部書,表現在兩方面:其一,將原始傳記資料中有關文章文體的敘述加以改動,按照文筆之別的觀念重新調整文體的次序;其二,根據兩書中著錄的有關東漢文士的文章篇目,補充到傳記中,兩者相合形成《文苑傳》文體史料經改動的面貌。
三、《文苑傳》文體史料的保留
《文苑傳》的改動,主要是將文體按照先文后筆的觀念加以調整;但對于原始人物傳記并不妄加刪改,史料是可靠的。換言之,范曄只是根據文筆之別的觀念調整文體排列的順序,使之整飭有序,但范曄不會偽造各體文章篇目,仍屬信史。更重要的是,保留了東漢人文章僅羅列各體篇目而不稱集的原貌。翻看《文苑傳》及其它的文人傳,最明顯的感覺是在羅列篇目文體上太繁瑣,而不如《晉書》那樣簡省,例如:
《晉書·蔡謨傳》云:“文筆論議,有集行于世?!?/span>
《晉書·干寶傳》云:“寶又為《春秋左氏義外傳》,注《周易》、《周官》凡數十篇,及雜文集皆行于世?!?/span>
《晉書·文苑·應貞傳》云:“后遷散騎常侍,以儒學與太尉荀顗撰定新禮,未施行。泰始五年(269)卒,文集行于世?!?/span>
《晉書·文苑·顧愷之傳》云:“所著文集及《啟矇記》行于世?!?/span>
《晉書·文苑·郭澄之傳》云:“所著文集行于世?!?/span>
《晉書·隱逸·陶潛傳》云:“所有文集并行于世?!?/span>
《晉書·王鑒傳》云其“文集傳于世”
《晉書·盧諶傳》云:“撰《祭法》,注《莊子》,及文集,皆行于世?!?/span>
其它如《三國志》、《華陽國志》等也以簡省為主,例如:
《三國志·蜀書·諸葛亮傳》云:“亮言教書奏多可觀,別為一集?!?/span>
《華陽國志·陳壽傳》云:“華又表令次定《諸葛亮故事集》為二十四篇,時壽良亦集,故頗不同?!?/span>
顯然,魏晉之世將文人的諸體文章歸入“集”內,避免了《文苑傳》的繁瑣。文人文章的匯編稱“集”,始自曹魏。按曹丕《與吳質書》云:“昔年疾疫,親故多離其災,徐陳應劉,一時俱逝,痛可言邪……頃撰其遺文,都為一集?!庇袑W者認為“都為一集”即《鄴中集》,云:“根據謝擬詩和皎然《詩式》的資料,我們知道魏文當時確曾撰《鄴中集》”,“蓋以時在鄴宮朝游夕讌之作輯為一集?!?/span>[26]又《文選》卷四十繁休伯《與魏文帝箋》李善注引《文帝集序》云:“上西征,余守譙,繁欽從。時薛訪車子能喉囀,與笳同音。欽箋還,與余而盛嘆之,雖過其實而其文甚麗?!卑础吧衔髡鳌敝附ò捕辏?/span>215)曹操西征張魯事,故序中的“余”即曹丕,推斷《文帝集序》即為曹丕為自己的集子所作的序?!度龂尽分T葛亮傳記陳壽編《諸葛氏集》,以及上述所引《晉書》的記載,魏晉人稱“集”已比較普遍。根據現存史料,在西漢乃至東漢卻不存在文人文章匯編結集稱“集”記載。盡管東漢存在編集子的史料,如《后漢書·班昭傳》云:“所著賦、頌、銘、誄、問、注、哀辭、書、論、上書、遺令,凡十六篇,子婦丁氏為撰集之。”[27]又《后漢書·東平憲王蒼傳》載劉蒼薨后,“詔告中傅,封上蒼自建武以來章奏及所作書、記、賦、頌、七言、別字、歌詩,并集覽焉”[28],《后漢紀·孝章皇帝紀》亦云:“初,蒼疾病,上憂念蒼,使道上置驛馬,以知疾之增損。薨問至,上悲不自勝,詔東平傳錄王建武以來所上章奏及作詞賦悉封上,不得妄有闕。”[29]編輯文章作品使用了“撰集”、“集覽”兩詞,特別是“集覽”肯定是集為一書方可觀覽,章學誠《乙卯劄記》云:“此集字之始也?!?span>[30]但仍無法證明此時編的集子即稱“集”,結合漢人尚不存在文集編纂的觀念,以及《藝文志》詩賦略著錄的仍是作品篇目的概念,而非成書形態(tài)的著述,所以整體而言漢代沒有集子存在。開始自覺地為文人作品編集子,出現在魏晉時期。
集與四部是相聯(lián)系的,有一條材料說曹操時已經產生四部,《事物紀原》卷四“四部”條云:“今崇文所錄書目,經、史、子、集為甲、乙、丙、丁四部者,蓋始于晉李充”,“《續(xù)事始》曰:魏武置四庫圖書,分甲、乙、丙、丁為部目藏之。”[31]《續(xù)事始》的這條記載不足憑信,也有論者認為荀勖的四部肇始于鄭默,清姚振宗便稱:“四部之體發(fā)端于鄭,而論定于荀,荀、鄭同時人,二人所撰先后相去十余年?!?span>[32]又稱:“按四部體制,始于曹魏之鄭默,成于東晉之李充?!?span>[33]還是以《隋志》稱四部始于荀勖為準,他的《晉中經簿》丁部“有詩賦”等,不脫《藝文志》詩賦略稱名的窠臼,但實際上著錄的很多文人作品編稱為“集”。荀勖撰的《文章敘錄》即為其證,王重民認為此書“是以別集的敘錄做基礎的”[34],張政烺先生也認為“當即《晉中經》新撰書錄之一部分”。再證以《三國志·魏書·嵇康傳》裴松之注引《康集目錄》云:“登字公和,不知何許人,無家屬,于汲縣北山土窟中得之……每所止家,輒給其衣服食飲,得無辭讓?!薄犊导夸洝穼崬轱导臄?,即出自《文章敘錄》。魏晉南朝的文集敘錄類著作一般將文集稱為“文章”,源自曹植,《藝文類聚》引曹植《文章序》云:“余少而好賦,其所尚也,雅好慷慨,所著繁多。雖觸類而作,然蕪穢者眾,故刪定別撰,為《前錄》七十八篇?!?span>[35]《文章序》即曹丕的文集序,早期文集在形成之初稱名尚不規(guī)范,文集又主要是文章類作品的匯編,遂以“文章”代稱文集。再如南朝宋丘淵之的《新集錄》,也是文集的敘錄,但《世說新語》劉孝標引為《文章錄》或《文章敘》,《隋書·經籍志》作《晉義熙已來新集目錄》實。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云:“是邱淵之所撰乃《新集文章敘錄》也,亦稱《新集錄》,亦云《雜集目錄》,皆裒諸家文集之目錄以為一編,當與后諸家文章志相類?!?span>[36]晉摯虞的《文章流別志》也屬文人集子的敘錄。
《文章流別志》和《文章敘錄》著錄的東漢人作品編都是稱“集”的,兩書又皆為范曄纂修《文苑傳》所參據;但他并沒有稱“集”以求簡省,只是根據文筆之別調整了次序,照舊繁瑣地羅列文體篇目。這說明范曄的纂修是嚴謹的,他很清楚東漢還基本不存在成書形態(tài)的文人作品編,更沒有稱“集”者,當時著錄文人作品還是篇目的概念。范曄無疑保留了東漢文人作品篇目的原貌,從而也就保證了《文苑傳》傳記史料的可靠性。
四、結語
本文通過史料的鉤稽旁證,主要得出下述三個結論:(一)文筆之別觀肇始于魏晉,經歷了從重筆輕文到先文后筆的發(fā)展過程,西晉之后確定為以先文后筆的次序排列文體。(二)《文苑傳》以先文后筆排列文體,是范曄結合魏晉至南朝宋已經形成文筆有別觀,同時依傍《文章敘錄》等進行改動的結果。所以,《文苑傳》并不說明東漢時期已經產生清晰的文筆觀。(三)《文苑傳》繁瑣地羅列文體篇目,而未簡省地稱為“集”,符合東漢各體文章篇目的存在形態(tài),范曄保留其舊貌,保證了文體史料的可信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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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張政烺《王逸集牙簽考證》,載《文史叢考》,中華書局2012年版,第181頁。
[18]郭紹虞先生認為此條記載于文筆“對舉之外,更復述其異點”,參見《中國文學批評史》,第153頁。
[19]李延壽《北史》,中華書局1974年版,第2493頁。
[20]張政烺《王逸集牙簽考證》,第182頁。
[21]章學誠《文史通義》,第685頁。
[22]劉師培《左盦外集》,《劉申叔遺書》本,1934年寧武南氏校印,卷十三第1頁。
[23]劉師培《中國中古文學史》,第73頁。
[24]張政烺《王逸集牙簽考證》,第182頁。
[25]張政烺《王逸集牙簽考證》,第182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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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范曄《后漢書》卷七十二,第1441頁。
[29]袁弘《后漢紀》卷十二,張烈點校本,中華書局2002年版,第228頁。
[30]章學誠《乙卯劄記》,馮惠民點校,中華書局1986年版,第10頁。
[31]宋高承撰、明李果訂《事物紀原》,金圓、許沛藻點校,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182頁。
[32]姚振宗《漢書藝文志條理》,二十五史補編本,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1527頁。
[33]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二十五史補編本,中華書局1955年版,第5041頁。
[34]王重民《中國目錄學史論叢》,中華書局1984年版,第69頁。
[35]歐陽詢《藝文類聚》卷五十五《雜文部》,汪紹楹校,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版,第996頁。
[36]姚振宗《隋書經籍志考證》,第5425頁。
(載《天中學刊》2017年第4期,原題“《后漢書·文苑傳》文體史料考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