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包容度越來越高,未婚同居在現(xiàn)在已經是司空見慣的事情了,未婚同居可以說是有利也有弊,好的是對于有結婚打算的人來說,同居可以全面了解對方生活狀況,提前適應婚姻生活;而不好的地方則在于未婚同居畢竟不是婚姻,不受法律保護,在同居中發(fā)生的問題很難有法律來限制、解決。
雖然未婚同居不提倡,但是在根本上,法律并沒有明文規(guī)定說禁止未婚同居,也沒有說未婚同居是違法的。這并不意味著未婚同居可以高枕無憂,根據我國法律,未婚同居現(xiàn)象,在以下2種情況下時,是嚴重違法的,坐牢跑不了!
1、與已婚者以夫妻名義同居
在明知他人有配偶的情況下,與他人非法同居,對外以夫妻名義共同生活的,表面上只是婚內出軌,受點道德譴責,但實際上已經犯下了重婚罪,依法判決是要坐牢的。
無論已婚者與他人同居是什么理由,分居2年以上也好,感情破滅也好,只要沒有辦理離婚證,就還是已婚狀態(tài)。而同居者,雖然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證,但是對外以夫妻名義在生活,就已經構成重婚罪的判決條件了。
2、與軍婚者同居
與第三人同居的無論是軍人一方還是配偶一方,都是違法的,這種情況下,甚至非法同居者不用以夫妻名義生活,都會被判刑。這時候非法同居者犯下的是破壞軍婚罪,可以判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未婚同居說到底還是不受保障的,比如替對方撫養(yǎng)了子女,但是卻不享有被贍養(yǎng)權;比如對方與他人同居出軌,也只能是正常的分手,沒地說理去,在財產分配時都沒有任何優(yōu)勢可言。
來源:律師幫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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